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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取消报关员考核

文章来源:zd_webadmin | 发表时间:2014/4/9 13:35:56 | 点击率: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对报关单位及其所属报关人员注册或备案管理、报关企业报关管理等方面做出重大调整,取消了报关员的注册登记以及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等。

  海关总署稽查司司长葛连成介绍,报关员是代表企业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的人员。过去报关员需通过全国报关员资格考试才能取得从业资格。2013年9月25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第三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海关总署取消了“报关员资格核准”,对报关人员从业不再设置门槛和准入条件,不再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由报关企业运用市场机制自主选择、聘用报关人员,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就业门槛,释放创业活力,营造就业创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针对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审批,规定取消了报关员的注册登记,改为以报关企业名义对其所属从业人员进行备案;取消了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不再对报关人员进行记分和考核管理,改为对报关单位报关差错进行记录;取消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进一步方便企业并降低企业成本;在报关企业注册方面,取消注册资本、报关员人数等条件限制。简化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程序,将报关企业行政许可与注册程序合二为一,同时减少审批层级;此外,大幅简化报关企业注册提交材料。

  针对通过改变名称重新注册使失信违法行为“清零”的报关企业,海关将建立失信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数据库,对以失信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名义重新注册的企业,海关会将其列入高风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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