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法规

台湾修订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规定

文章来源:陈挺 | 发表时间:2013/11/11 10:05:12 | 点击率:

    10月4日,我国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防字第1021493607A号公告,修正“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规定”乙、有条件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的检疫条件第一点、第八点,自即日生效。

    制定“美国产品苹果鲜果实输入检疫条件”。

    修正乙、有条件输入的植物或植物产品第一点第一项苹果蠹蛾规定,于检疫条件栏增列“美国产苹果依美国产苹果鲜果实输入检疫条件办理输入”规定。

    修正乙、有条件输入的植物或植物产品第八点规定,增订“属无法鉴定植物种类的生植株或具繁殖力的营养体(种子、果实除外)者”,可实施隔离检疫规定。  (陈 挺)

  •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