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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新版企业营业执照3月1日起正式启用

文章来源:zd_webadmin | 发表时间:2014/2/27 11:38:58 | 点击率: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工商部门简化登记材料和精简营业执照的情况,并现场发布了新版营业执照的样式。据悉,新版营业执照将于3月1日起正式启用。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周石平介绍,为了简化登记材料,国家工商总局本着符合改革的要求,又便利当事人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了登记材料,统一登记了要求,精简营业执照样式,做了相应的工作。

  首先是简化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为落实国务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部署和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要求,坚持合法性、便利化、规范化原则,对《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外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外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等登记申请提交材料和文书表格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减小材料规范和文书表格的种类,优化了登记程序,以便为企业办理登记业务提供更加快捷服务。其次是精简营业执照样式。周石平介绍说,目前工商部门颁发的各类市场主体执照共有15种,总体上看存在种类繁多、记载事项不统一、规格大小不同等弊端。

  周石平说,2013年,工商部门在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过程中,也对简化营业执照进行了探索。工商系统和社会对简化营业执照的呼声也较高。在总结试点地区营业执照改革的经验,国家工商总局坚持三个原则对营业执照的样式进行了精简。一是减少执照种类。大幅度合并营业执照种类,统一规格,易于公众识记,便于执照印制管理。二是规范记载事项。对执照记载事项依法适当增减,规范,相对统一,方便登记管理。三是强化公示功能。突出登记信息公示,尽量减少非登记信息,应用二维码技术,推行电子执照、方便公众辨认。根据修改原则,将各类市场主体原有的15种营业执照样式统一为8种,版式统一为一种(正本为A3大小、副本A4大小)。

  据介绍,从3月1日起,新申请营业执照和申请变更事项的将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便于各地有效的实施和便于当事人,各地坚持采取自愿原则,设定了一年的过渡期,原先颁布的营业执照在过渡期内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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